加州新法 为警员开枪提供新标准

达拉斯华人资讯网   2019-07-11 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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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侨报7月9日报道,加州立法者最近推出两项新法案,为警察何时可以开枪提供了新的法律标准。

报道称,新法案分别是AB392与SB230。其中,AB392号法案规定,只有在必要时,警察才能使用致命性武力,也就是说,在警察或他人面临死亡或严重伤害威胁的情况下,警察才可以开枪。同时,SB230号法案规定每名警员必须接受培训,以避免使用致命武力。

而现行法案规定,警员只要感到人身受威胁,即可开枪。

据了解,这两项法案原本遭到警员的强烈反对,但在5月修订后获得支持。

报道还称,这两项法案的提出,是为了应对公众对警员涉枪事件的强烈情绪。例如具有代表性的,去年的沙加缅度克拉克(Stephon Clark)案件。

据悉,2018年3月,手无寸铁的克拉克( Stephon Clark),在祖母的后院被萨克拉门托警方击毙——当时警方正在附近调查一起汽车盗窃案,他们将克拉克( Stephon Clark)手中的手机误认为是枪支。

自克拉克去世以来,他的家人一直在为改革而战。克拉克家族曾发表声明,表示支持AB392号法案,认为这将改变警察使用武力政策,并要求警察在使用致命武力之前尝试降级。

他们说“如果警察遵守这一政策,克拉克今天将还活着。”

据悉,这两项法案在加州众院分部以以67票对0票和34票对3票的意见通过。

如果州长纽森签署这项法案,它将为美国制定一些更为严格的使用武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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