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华人资讯网 编辑 Miley 编撰】
本文根据洛杉矶华人资讯网How视频《李想律师以案说法》第7期整理所得。

美国公民有资格申请海外领养,如果通过,被领养者可以获得美国绿卡。
《海牙收养公约》是一项国际条约,为保护参与跨国收养的儿童、生父母和养父母的最大利益提供了重要保障。如果被领养的人来自《海牙跨国领养公约》的缔约国,无论领养的程序在哪个国家进行,公约拟定的领养程序都必须遵守。可以在海牙公约官方网站看到所有海牙公约的缔约国。
将领养儿童带到美国有几个主要的程序。如果《海牙国际收养儿童保护与合作公约》(简称海牙收养公约)适用于申请人的收养,则必须使用海牙程序。如果不适用,可以通过非公约孤儿程序将收养的孩子带到美国。另外,还有非孤儿类的I-130程序领养。
谁可以领养?
海牙收养公约于2008年4月1日在美国生效。在这一天或之后提出的所有申请都必须符合相关公约程序。
1、必须是美国公民并在美国常年居住(成年);
2、如果你结婚了,你的配偶必须和你有共识,打算收养被你认可的孩子;
3、如果没有结婚,必须至少24岁(在提交I-800A文件时)。
谁可以被领养?被领养人在递交移民申请I-800表格时未满16周岁(中国是14岁),未婚且居住在海牙公约缔约国之内。由该国官方指定机构决定是否有资格跨国收养,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领养许可。
具体案例:
非公约领养案例:
W先生和太太是台湾美国双国籍公民,之前已经有一个孩子,但是已经长大,两人想再收养一个孩子,于是联系了有美国政府认证的台湾的收养机构,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孩子。之后,他们先向移民局(USCIS)提交了领养申请,待美国移民局批准之后,又去台湾完成了台湾方面的领养手续。两面程序均完成后,带着孩子去美领馆签了移民签证,最后回到了美国。
公约领养案例:
G先生和太太是美国公民,从2006年开始就在考虑跨国领养,最后选择了从中国领养一个孩子。在网上做足功课之后,于2012年10月,找到了一个跨国领养的机构IAC,并和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了领养的情况和程序,以及自己对被领养人的要求和自身的条件。IAC会不定期给G先生和太太发来待领养的孩子的清单,最后终于在12年年底配对了一个可爱的2岁男孩。他们只有72个小时的时间决定是否要进行下一步。最后他们做出了领养这个男孩的决定,并且填写和完成了大量的书面文件。大约2个月后,他们被允许去探访这个男孩。2013年3月他们到达了中国,见到了这个孩子,在中国花了大约三周的时间走必要的领养程序,于4月份成功带着孩子返美。
特殊青少年(SIJ)移民案例:
L先生在国内时一直被父亲虐待,尽管母亲会尽量保护孩子,但因体力悬殊,还是不能做到严密的保护。后来,L先生通过母亲到美国探访小姨。小姨觉得L 很可怜,就邀他留在美国读书,因为L年纪小,直接读了公立学校,在美国自由安全的待了几年后更加不愿回到爱虐待他的父亲身边。小姨也很喜欢这个孩子,于是咨询了律师是否可以领养他。律师表示,L的情况虽然不能收养,但是可以作为特殊青少年移民。于是通过probate法庭先申请法官认定,再向移民局提交绿卡申请,最终成功获得绿卡。
I-130案例:
T先生是美国公民,但家人大部分都住在缅甸,他也经常往返美缅之间。由于T先生一直独身一人,膝下无子,觉得和自己的侄子特别投缘,和家人商议后T决定收养自己的侄子,于是T在缅甸办理了收养手续,并让侄子搬到他在缅甸的家,并改称父亲。三年后,T先生决定回美国发展,于是为孩子提交了I-130的亲属申请,申请批准后带着孩子去领馆签证,顺利进入美国。

海外收养的程序并不简单,需要符合美国移民法和所居住州的相关规定,又要满足小孩出生国的法律要求。如果收养不是按照该国的法律进行,那么这个小孩就不符合移民的资格。 在中国大陆,所有的收养程式都由在北京的中国收养中心(CCAA)进行处理。
如果您正在考虑收养一个小孩,并将该小孩合法移民美国,需要详细咨询移民局这方面信息。看您是否符合收养人的条件,您收养的小孩是否符合移民美国的条件以及申请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移民局中国领养信息页:
https://www.uscis.gov/adoption/country-information/adoption-information-china领养费用: I-800A 申请 $775
I-800申请,根据表格I-800A为儿童提交的第一个表格I-800不收取申请费。如果您在审批期间为不同的孩子提交了多个表格I-800,那么第二个和每个后续的表格I-800的费用为$775。但如果孩子在领养前是亲兄弟姐妹,则不需要额外的申请费。
具体领养流程一:选择收养服务提供者 (Adoption ServiceProvider)
美国国务院给出了适合的收养服务提供者的列表。 这些收养服务提供者将会在整个收养程序中指导收养人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非常重要的为收养准备的家庭学习。
二:向移民局提交I-800A表格
在审理过程中,收养申请夫妇需要提交指纹以审查他们的犯罪和儿童虐待的历史。I-800A被批准后,申请人或他们的收养服务提供者将连同I-800A以及其他支持文件提交给被收养人所在国。I-800A在被收养人被确定前提交。
三:收养人向移民局提交I-800表格
如果收养人接受被收养者,则向移民局提交I-800表格。移民局将审批该被收养人是否适格。如果需要,申请人还有可能要提交一些其他材料。如想接到电子化通知可提交G-1145。
一旦USCIS审核通过I-800A,那么可与领养服务机构合作,开始规划儿童的领养安置。当I-800审核通过后,可以为该儿童申请签证,并在美国国务院通知之后完成对该儿童的领养(或获得监护权将该儿童带到美国进行领养)。
大使馆或领事馆发放海牙证明,批准I-800表格并发放IH-3或IH-4签证。在最后的签证面试中,领事馆人员将向收养人发放海牙证明以证实该收养或监护权的转换符合公约规定。同时会批准I-800申请并向被收养人发放IH-3或IH-4签证。
准备材料参考在提交申请I-800A时需准备:美国公民及配偶的出生证复印件;美国公民及配偶的护照复印件; 美国公民及配偶(如在境外)出生证复印件; 美国公民及配偶的入籍证或公民证;美国公民及配偶的结婚证和之前的离婚证(如有); 美国公民及配偶已符合在拟居住的州的领养规定的证明材料
签证阶段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被收养人的照片;无犯罪记录等证明;被收养人的护照;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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