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在发生车祸时会打电话给朋友或家人。 然而,这种简单的行为可能会对诉讼产生巨大影响,并且会影响到,本来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对您的有利面。 像大多数人都知道的,发生车祸后的第一步是提交警方报告。 警方的报告是警察就事故现场所出具的文件。 这可能是人身伤害诉讼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文件。
当警察到达事故现场撰写警方报告时,他们通过记录他们所看到的情况以及相关双方的个人信息,受伤情况,损坏情况和要求事故双方提供证词。
许多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应对这种情况,对周围的人和对方又抱着内疚的感觉。 如果双方都很匆忙,轻率地决定在另外的时间做报告,而不是在现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因为这种情况就不会有警方报告或与案件有关的任何个人信息。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必须等待警察到达,如果碰巧有证人表示他/她愿意和你一起等待警察来撰写报告,则必须将他/她的个人信息纳入警方报告中。
在纽约,除非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超过1000美元的财产损失或是死亡,否则警官无需撰写警方报告。 如果事故看起来并不致命或不重要,警方可能不会倾向于撰写报告。 因此,即使没有明显可见的伤害,如果你感到疼痛,那么你应该口头说“我认为我受伤了”,以便他们可以写一份警方报告来陈述事实。
在任何情况下,当向警察重申事件时,在任何情况下你都不应该通过说“我很抱歉”,“这是我的错”,“我没有注意到”或“我本可以避免的 ......“这些短语在法庭上可能会不利于你。
此外,如果您不愿意回答警察向您提出的问题,这也会对您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建议您尽可能多地发表包括基本和客观事实的陈述。 但是,如果您未处于能够清楚了解情况并回答问题的状态,则可以要求该警官稍后提问,而不是语无伦次的答案。
当发生车祸时,人们可能会感到震惊或对受伤的人感到同情,并且不知不觉地对这种情况感到内疚。 内疚只是一种情绪,导致事故发生的那个人的错误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您或另一方无法等待警务人员,则必须尽快获取另一方的信息并报告该事故,尽量保护您的权利和利益。 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警方报警以获得赔偿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在你报警时,有些人会逃跑。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你应该先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或提前拍照,然后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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