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
杨羚律师曾担任过美国联邦移民局移民官以及政治庇护官,是大洛杉矶地区众多律师中,极为少数具有移民局官员资历的执业律师。杨律师也曾经担任过洛杉矶检察官办公室助理,洛杉矶郡郡委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杨律师中英文同等流利,是少数可以亲自为客户出庭的华人律师。 我们的客户都可以轻松自在的以母语与杨律师沟通,不需经过翻译,省去了许多麻烦以及翻译错误的情形,本所绝大部分案件皆由杨羚律师亲自代表客户出庭,而非另外委任不通中文的不同族裔律师代为出庭。身为第一代移民,杨律师能够充分体会每个在美国努力为自己的身分以及未来打拼的新移民的心情。 加上杨律师的亚洲和美国双重文化教育背景,使得杨律师在为新移民争取权益上更为出色。
视频说明
夫妻双方分居两国办理离婚:
在加州夫妻离婚属于民事法,需将诉请书有效递交双方。
情况一 夫妻双方配合若夫妻中一方在美国境外,办理离婚时需准备宣誓书,放弃法律递交诉请书手续。
宣誓书去领事馆做公证,拿到公证人加盖的水印就能被美国法庭承认。
夫妻中境外方不配合离婚就会很麻烦,需要经过国际海牙公约的程序来将诉请书递交给对方,这个程序相当繁复。
在美国法院诉请离婚后将离婚诉请书递交给对方所在国的司法部,由司法部转交公安部,再递交到配偶的手中。该国公安部需提供送达书,美国法院才承认信息已送达。
这个该过程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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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保险导航
2023-09-11 1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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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不配合的方式走程序要走多长时间,如果程序走完了,是不是离婚也就生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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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斌
2019-09-03 16: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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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可以去中国驻美国领事馆办理离婚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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