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
黄笑生国际律师行创始合伙人。
先后就读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丶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复旦大学和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
2002年取得纽约州律师执照,具有在纽约各级法院丶联邦纽约南区法院丶联邦华盛顿特区法院丶联邦第第二、第九和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丶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执业资格,在拉斯维加斯、洛杉矶和纽约开有分所。
执业范围涵盖联邦刑事辩护丶驱逐出境辩护丶人权丶移民丶中美投资和贸易等,专精解决疑难复杂的移民案件和签证。
从2006年至今,一直代理多起华府移民局高级移民官史菲尔德(Robert Schofield)受贿发绿卡或公民证给亚裔人士案的受害者等重大诉讼案件,成功告赢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国务院,接受过多家中美主流媒体的采访,是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的特约评论员 。
黄笑生律师曾在1990年当选上海市普陀区人大代表。2004-2008年任拉
视频说明
因素一.年龄
第一个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年龄,试想想一位28岁的姑娘嫁给82岁的男人,或者是一个30岁的男人娶了60多岁的美国女人,怎么看都不太合适吧,当然我们不排除双方是“真心相爱,想要结婚”的情况,但你知道吗?这在美国移民官看来,也令他感到疑惑。所以还是建议两人的年龄要相配,不要差距太大。
因素二.收入第二个要考虑的因素就是收入,这个收入牵涉到美国公民要为结婚对象填写经济担保书。美国公民是否有能力使自己的结婚对象不成为美国社会的负担。所以要选择收入能足以为结婚对象提供经济担保的美国公民。
另外美国公民也不可以没有收入或者收入过低。比如有的中国人在面谈的时候会带一块劳力士表、背着LV的包,这也让移民官感到疑惑:经济条件这么好的外国人为什么要找没收入或收入过低的美国公民呢?
美国公民的婚姻历史是要考虑的第三个因素。他结过多少次婚,尤其是要考量这个美国公民已经给多少外国人办过婚姻绿卡。比如他已经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为外国人申请结婚绿卡的历史,那么就十分危险。移民官就会认为这个美国公民是在利用为外国人办理绿卡来获得利益。
因素四.只能选择当初办理未婚夫妻签证的人结婚最后一点,针对于使用K1未婚妻或未婚夫签证入境的外国人,他想要调整身份获得绿卡只能选择和当初办理未婚夫、未婚妻签证的美国公民结婚,不能和任何其他的美国公民结婚。即使结婚对象是政府高官也不会有特权,是没有用的。美国移民法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是斩钉截铁的,不会有任何松动。
评论(来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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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ry Zhang
2018-10-18 14:53:00
评论来自YouTube
真爱那块太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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